紧跟政府步伐,迅速落实工作。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在2021年5月1日施行。医保条例的横空出世将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医保治理水平。
2021年4月9日下午,在濉溪县医院第一会议室举办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院长杨发武带领院领导班子及全院中层干部集体学习《条例》。会上,杨院长先后从《条例》出台背景、意义、适用范围、监管体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要求全院中层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进行宣传与学习。杨院长着重强调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以骗取医保基金。
全院职工要坚持合法经营,守住法律红线;对照《条例》仔细进行研读、分析并融入工作之中;对照《条例》,全院各科室积极开展科内自查自纠,以查促改,强化整改落实。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保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濉溪县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各科室要提高自身内部建设,要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以维护基金安全为己任,保证医疗工作安全运行,保障医保基金合理、规范、安全的使用。此次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提高全院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意识及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朱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