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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医院制定发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院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8-10 来源: 作者:闫颜 点击: 1200

        为鼓励医院员工取得更高层次的专业学历、学位,加快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8月4日,结合实际,濉溪县医院制定发布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院工作管理规定》(濉医发〔2020〕第99号),为全院在职职工、研究生毕业准备进入医院工作人员及在校在读拟来医院工作的人员作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

        文件规定,凡是符合《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要求,通过医院审核并被录取的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与医院签订《濉溪县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来院工作可享受人才引进 5 万元补助、学习期间的学费报销每月 1000 元的生活补贴及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等待遇。

        近年来,濉溪县医院认真贯彻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参照《淮北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淮办发〔2006〕2号)制定的《濉溪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出台了一系列高级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加大从省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力度。在“引培并重、改善结构;高端引领、重点突破;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人才引进工作方针下,濉溪县医院逐步建立起符合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医院的医疗、科研和教学水平,为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闫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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